公司亮点:我国防爆电机、起重及冶金电机、局部扇风机、屏蔽电机的创始厂。 |
股票代码是:000922 |
完整公司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Harbin Electric Corporation Jiamusi Electric Machine Co.,Ltd. |
曾 用 名:阿继电器->S阿继->阿继电器->*ST阿继->ST阿继->*ST阿继->ST阿继->ST佳电->佳电股份->*ST佳电 |
所属地域:黑龙江省 |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电机Ⅱ |
主营业务: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
产品名称:防爆电机 、起重冶金电机 、矿用电机 、屏蔽电机 、电泵 、普通电机 、同步电机 、核用电机 、永磁电机 |
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6.75%) |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6.75%) |
最终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6.75%) |
董事长:刘清勇 |
法人代表:刘清勇 |
是央企,属于央企国资控股的企业。 |
注册资金:5.97亿元 |
员工人数:1784 |
电 话:86-0454-8848800 |
传 真:86-0454-8467700 |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
公司简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矿用电机、永磁电机、防爆电机、核用电机、屏蔽电机、普通电机、同步电机、起重冶金电机。公司“以实现智能生产全生命周期为目标的数字化企业建设”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案例,被省工信厅评为“黑龙江省智能工厂”,冲剪车间被评为“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 |
成立日期:1993-08-28 |
上市日期:1999-06-18 |
首日开盘价:18.50元 |
发行价格:6.82元 |
历史沿革: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经哈尔滨市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哈股领办字(1993)第4号文件批准,由阿城继电器厂独家发起、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30199100006207。 1999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5,5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7年3月16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由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对价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股权分置共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3,760.40万股,支付对价后,非流通股12,653.10万股换取流通权,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全部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持有。 2009年4月12日,有限售条件的非流通股12,653.10万股在限售期满后,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可申请而未申请解除限售。股改完成后总股份为298,43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26,531,000股,无限售的股份为171,904,000股。 2012年3月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89号)《关于核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佳木斯电机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本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90号)《关于核准豁免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要约收购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分别向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13,711,963股;佳木斯电机厂107,928,537股;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4,058,549股。公司原总股本为298,435,000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新增股份为225,699,04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24,134,049股。 2012年5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交割协议的相关议案。同日,本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电机厂(以下简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和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能实业”)签署《关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交割事宜的协议书》,本公司与佳电厂、建龙集团和钧能实业签署《关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交割事宜的协议书》。 2012年6月7日,置入资产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在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过户手续,2012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证券登记确认书》,确认了本公司增发股份的登记,登记数量为225,699,04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524,134,049股。 2012年6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同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议案。 2012年9月17日,公司名称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2014年6月18日《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9号文《关于核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1万股。 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向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732,67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1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6,949,997.03元。经此发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95,866,722.00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由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4年度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24,570,279股、佳木斯电机厂补偿的公司股份26,752,215股、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876,951股,合计回购公司股份52,199,445股。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52,199,44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2,199,444.00元。本次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95,866,722.00元变更为人民币543,667,277.00元,股本总数将由595,866,722股变更为543,667,277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43,667,277股,注册资本为543,667,277.00元,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路766号,母公司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本公司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再次触发回购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应对股份》的议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由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4年度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25,311,374股、佳木斯电机厂补偿的公司股份27,559,123股、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903,402股,合计回购公司股份53,773,899股。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53,773,89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773,898.00元。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3,667,277.00元变更为人民币489,893,378.00元,总股本由543,667,277股变更为489,893,378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489,893,378股,注册资本为489,893,378.00元,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母公司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按每10股转增2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99,732,675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99,732,675.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98,396,053.00股,注册资本为598,396,053.00元。根据公司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价格及股数》、《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360,000.00股。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实收资本(股本)360,00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98,036,053.00元。同时,公司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17.6万股,申请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76,000.00元。 截至2021年1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9,212,053.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99,212,053.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股权激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99,212,053股,注册资本为599,212,053.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股权激励,截至2022 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99,102,053股,注册资本为599,102,053.00元。 公司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并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万股,回购价格3.36元/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减少实收资本(股本)110,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59,600.00元。 公司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第二期激励对象147人(含调离员工1名)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562,000股。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实收资本(股本)2,562,000股,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841,360.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补偿股份、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96,540,053股,注册资本为596,540,053.00元。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所属的概念和板块有: 1 核电 公司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为田湾核电站供货,但徐大堡核电站并没有供货。另外,公司核电产品订单全年均有。公司研制的主氦风机现仅用于山东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 子公司佳电公司总包的世界首台套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华能山东石岛湾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主氦风机设备出厂试验完成,全部试验结果满足试验预期及设计要求,已具备向华能山东石岛湾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交货的条件。 公司研制的余热排出泵用电机已完成K1类电机全部鉴定试验,并通过了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全国专家评审会的审核,国家核安全局向佳电下发了《关于批准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活动范围的通知》。 K1类电机主要应用于压水堆核电站,是压水堆核电站中唯一鉴定类别为K1类的电机,此项目电机的研制成功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对核级设备国产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月17日晚公告,公司子公司与中广核工程公司及相关电机制造厂共同编制的《安全级K3类10kV级电动机样机鉴定大纲》通过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评审。安全级K3类10kV电动机将应用于中广核集团“华龙一号”堆型。 2 风电 佳电股份风力发电机的试制和生产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佳电(注册资本1.1亿元)完成。佳电股份的客户华锐风电对自身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并对佳电股份部分现有库存的1.5MW双馈式风力发电机产品提出了升级扩容要求,提出设计生产3MW双馈式风力发电机产品。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署了销售合同。佳电股份样机的型式试验已得到华锐风电认可。 3 机器人概念 公司拥有先进的流水线和现代化车间,拥有德国引进的VPI真空压力浸漆设备、N80T六工位高速冲槽机、NN20T高速冲槽机、4000KN双点闭式冲压机自动生产线、直线式多工位自动冲槽中心和有德国技术的申克动平衡机;有法国引进的数控绕线机和数控涨型机、瑞士引进的数控包带机和高精度慢走丝线切割机,有加拿大引进的数控包带机器人;有中国台湾生产的数控铣镗加工中心、全机能数控卧车;有行业领先的数控双面镗床、数控铣镗床和五轴加工中心等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设备等;有电机涂装线、大型装配线、自动连续清洗线、计算机检测试验线和三坐标测量机等大型现代化喷涂、装配、试验系统。优质的生产设备充分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4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电机:2017年我公司为内蒙古包头青杉汽车有限公司开发的1700Nm适用于8.5米大巴车永磁同步电动机供货100台,目前配备我公司电动机的大巴车在湖北省咸宁市运行中,用户反馈运行状态良好,带动了我公司新能源行业的技术发展,实现了公司技术产品的转型。 5 黑龙江自贸区 公司地址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6 军工 2020年2月18日公司在互动平台称: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航天,曾为我国人造飞船、卫星、火箭发射、核电站、核反应堆、葛洲坝、三峡、南极长城站以及军事工业等高科技领域提供了可靠的驱动力。 7 央企国企改革 公司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或者实控人涉及央企。 8 国企改革 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上信息会因周期而变动,请以公司报表为准,本表更新于:2023-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