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亮点:水产饲料企业。 |
股票代码是:001313 |
完整公司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Guangdong Yuehai Feeds Group Co.,Ltd. |
所属地域:广东省 |
所属申万行业:农林牧渔 — 饲料 |
主营业务:从事水产饲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以虾料、海水鱼料等特种水产饲料为主。 |
产品名称:虾料 、海鲈鱼料 、金鲳鱼料 、大黄鱼料 、石斑鱼料 、黄颡鱼料 、乌鳢料 、加州鲈鱼料 、膨化草鱼料 、膨化罗非鱼料 |
控股股东: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 (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80%) |
实际控制人:郑石轩、徐雪梅 (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37、23.44%) |
最终控制人:郑石轩、徐雪梅 (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37、23.44%) |
董事长:郑石轩 |
法人代表:郑石轩 |
是民企(私企),属于民营企业,也就是私人控股的企业(也叫私企)。 |
注册资金:7亿元 |
员工人数:3366 |
电 话:86-0759-2323386 |
传 真:86-0759-2323386 |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
公司简介: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以虾料、海水鱼料、黄颡鱼料、乌鳢料、加州鲈鱼料、石斑鱼料等为代表的特种水产配合饲料,以及以膨化草鱼料、膨化罗非鱼料等为代表的普通水产配合饲料,其中,虾料及海水鱼料是公司的优势业务。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成立日期:1994-01-13 |
上市日期:2022-02-16 |
首日开盘价:6.46元 |
发行价格:5.38元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1、1994年1月,粤海有限设立,注册资本为238万美元 (1)粤海有限设立过程 1993年6月8日,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甲统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章程》。 1993年11月28日,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甲统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粤海有限。粤海有限的投资总额为476.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8.00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认缴130.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中国香港甲统认缴107.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 1993年12月22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湛霞外经(1993)59号”《关于合资经营“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对虾公司和中国香港甲统共同设立粤海有限。 1993年12月23日,粤海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湛合资证字[1993]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4年1月13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了“企合粤湛字第0005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5年2月,公司设立的第一期出资 1996年3月22日,湛江市霞山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湛霞会师验外字(96)05号”《验资报告》,截至1995年12月31日,粤海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注册资本2,194,488.00美元,占应投入注册资本的92.21%。其中,对虾公司投入1,309,000.00美元,占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00%;中国香港甲统投入885,488.00美元,占应投入注册资本的82.68%。 本次出资为对虾公司以对虾饲料生产线投入,中国香港甲统实际并未出资,其所持股份实际为代湛江市霞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霞山国资”)持有。当时,对虾公司为霞山国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香港甲统的本次出资由对虾公司代为出资。 对虾公司本次出资的实际投入时间为1995年2月25日,对虾饲料生产线已于当日办理交接手续,按照实际投入当日的汇率计算,粤海有限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实际为2,194,502.80美元。上述出资的实际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于2016年4月3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1957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湛霞会师验外字(96)05号验资报告的专项复核说明》进行验证。 (3)2003年5月,公司设立的第二期出资 2003年5月27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湛霞外经批字[2003]04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外方出资方式的批复》,同意中国香港甲统以其价值490,666美元的设备折价投入,其中185,497.20美元用于补足中国香港甲统前次欠缴的出资。 2003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编号为440800101000225的《财产鉴定书》,鉴定上述设备的公平市价为490,666美元。 2003年5月31日,茂名市盈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茂盈恒信评报字[2003]第148号”《甲统(中国香港)开发有限公司设备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设备的资产总值为490,666美元。 2003年6月5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湛天会验字[2003]第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5月30日,粤海有限已收到中国香港甲统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185,497.20美元。 2、2000年6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为312万美元 (1)第一次增资过程 2000年5月6日,粤海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将1998、1999两年公司可分配利润的50%折合105万美元增加对公司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由476万美元增加至581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的投资总额增加58万美元,中国香港甲统的投资总额增加47万美元。 2000年5月7日,对虾公司、中国香港甲统签署了《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约定粤海有限注册资本增加74万美元,由238万美元增加至312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增加40.70万美元至171.60万美元,占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额的55%;中国香港甲统增加33.30万美元至140.40万美元,占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额的45%。 2000年5月24日,湛江市霞山区经济贸易局核发“湛霞经贸[2000]14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增加投资的批复》,同意对合同、章程投资总额的修改,修改后的投资总额是581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投资320万美元,中国香港甲统投资261万美元;注册资本312万美元,对虾公司出资171.60万美元,中国香港甲统出资140.40万美元。 2000年6月19日,粤海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年6月21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企合粤湛总字第0000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3年5月,第一次增资的出资 2001年4月18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湛霞经贸[2001]10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合作外方以设备增资的批复》,同意合作外方中国香港甲统增加投资总额的47.00万美元由原来“湛霞经贸[2000]14号”批准的以现金(可分配利润)出资变更为以设备折价出资。 2003年5月27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湛霞外经批字[2003]04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外方出资方式的批复》,同意中国香港甲统增加注册资本的74万美元中的33.30万美元,由原“湛霞经贸[2001]10号”文批复的以设备折价投入,变更为305,168.80美元设备投入和现金(可分配利润)27,831.20美元投入。其中,中国香港甲统以其价值490,666.00美元的设备折价投入,其中185,497.20美元用于补足中国香港甲统前次欠缴的出资,其余305,168.80美元用于本次出资。 2003年6月13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湛天会验字[2003]第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年5月30日,粤海有限已收到对虾公司和中国香港甲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4.00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以未分配利润3,391,531元(折合407,000.00美元)增资;中国香港甲统以未分配利润231,917.39元(折合27,831.20美元)增资,以实物出资305,168.80美元。 3、2004年12月,国企改制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对虾公司前身为湛江市对虾饲料联合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5日,系由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和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2,026.00万元,国有产权由霞山区国资管理。国企改制前,工商登记对虾公司、中国香港甲统分别持有粤海有限55%、45%股权,中国香港甲统所持有的45%股权实际为代霞山国资持有。 2004年,为贯彻落实当时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经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对虾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粤海有限由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经营者和员工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作为改制方案的组成部分,由徐雪梅、余伟珍和李积伟在中国香港设立中国香港煌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香港煌达”),承接中国香港甲统代持的粤海有限45%股权。徐雪梅、余伟珍和李积伟三人所持中国香港煌达股权,实际系代粤海有限经营者和员工持有,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煌达的名义股东有所不同,但二者实际股东及股权结构一致,均为粤海有限的经营者和员工。 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评估及改制方案的制定 2002年9月28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湛天会审字[2002]第47(2)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对虾公司净资产为4,862.30万元。 2002年9月28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湛天会审字[2002]第47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粤海有限净资产为6,462.37万元。 2003年1月21日,湛江粤华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粤华信评报字[2003]第011号”《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对虾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862.30万元。 2003年1月27日,湛江粤华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粤华信评报字[2003]第012号”《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粤海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5,953.53万元。 2003年8月29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湛天会审字[2003]第27(2)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2003年5月31日对虾公司净资产为5,602.67万元。 2003年7月11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湛天会审字[2003]第27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2003年5月31日粤海有限净资产为7,257.76万元。 2003年7月28日,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出具《关于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和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改制有关净资产的审核报告》,截至2003年5月31日,对虾公司和粤海有限可转让净资产为8,086万元。 2003年8月7日,对虾公司与粤海有限形成《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改制暨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重组总体方案》,确定2003年5月31日对虾公司和粤海有限可转让净资产为8,086万元,其中对虾公司所持粤海有限55.00%股权的可转让净资产为4,447.30万元,中国香港甲统所持粤海有限45.00%股权的可转让净资产为3,638.70万元;前述净资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放开公有小企业的通知》(粤府[1997]99号)以及湛府[1998]1号文,分别以2,846.27万元和2,328.77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粤海有限的经营者和员工。 (2)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 2003年9月4日,对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上述改制重组方案。 (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制方案 2003年9月30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核发“湛霞府函[2003]29号”《关于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改制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重组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上述改制方案。 具体批复如下: “1、由湛江市对虾公司向经营者和员工全部转让其持有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的55.00%股权,国有股一次性退出。霞山区政府回收现金资产2,846.27万元(未含剥离资产); 2、在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2004年1月合资期满后,按《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改制方案暨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重组总体方案》有关的股权转让的方案办理,于2004年4月30日前向区政府缴清购股金2,328.77万元; 3、由区国资公司与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签订有关协议,明确改制中涉及的剥离资产移交、股金缴交的具体事宜等问题”。 (4)相关协议签署及改制款项支付 2003年11月11日,对虾公司与霞山区国资公司签署《协议书》,对改制工作及购股资金回收工作约定如下:“1、岗位股及基本股的购股资金共2,846.27万元; 2、在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2004年1月合资期满,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理顺关系,按45%股权权益(为中国香港甲统代区国资公司所持粤海有限的股权)转让到对虾公司名下后,对虾公司按照改制重组方案及“湛霞府函[2003]29号”文的要求,将2,328.77万元缴付给区国资公司”。 2006年8月15日,区国资公司出具《证明》:“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3年经霞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全体员工持股的民营企业。当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国有资产评估。全体员工已按霞山区政府文件规定缴清了购买国有资产金额,该公司已按规定完成改制”。 (5)国有产权注销 2004年3月19日,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霞山国资以编号为474408031300304的《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注销了对虾公司的国有产权。 (6)对虾公司工商登记变更为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7日,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粤海工会”)、郑石轩、蔡许明、赵叶、李积伟、黄明腾、曾明仔签署《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章程》,对虾公司改制为经营者和员工100%持股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5日,湛江市天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湛天会验字[2004]第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3月25日止,对虾公司各股东已缴足注册资本2,02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郑石轩出资1,1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40%;蔡许明出资12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0%;赵叶出资137.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0%;李积伟出资12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0%;黄明腾出资10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曾明仔出资5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粤海工会出资36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80%。 2004年4月19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对虾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440803200033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对虾公司完成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为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对虾公司所持的粤海有限55%的股权由国有股权改制成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权。 (7)根据改制方案,中国香港甲统将股权转让给中国香港煌达 按照改制方案,中国香港甲统所持粤海有限45%的股权亦应当转让给对虾公司经营者与员工。 根据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和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改制有关净资产的审核报告》,中国香港甲统并未进行相应的出资。实际上,中国香港甲统所持粤海有限45%股权系代霞山国资持有。因此,湛江市霞山区政府所批复的改制重组方案、对虾公司与区国资公司对改制工作及购股资金回收工作签署的协议书等文件,均要求中国香港甲统向区国资公司支付其转让所持粤海有限45%股权的对价。 2004年7月13日,徐雪梅、余伟珍和李积伟出资设立中国香港煌达,承接中国香港甲统所持的粤海有限45%的股权。徐雪梅、余伟珍和李积伟三人所持中国香港煌达股权系代粤海有限的经营者和员工持有,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煌达的名义股东有所不同,但二者实际股东及股权结构一致,均为粤海有限的经营者和员工。 2004年12月14日,粤海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国香港甲统将其持有的粤海有限45%股权转让给中国香港煌达。同日,对虾公司、中国香港甲统、中国香港煌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国香港甲统将其持有的粤海有限4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香港煌达。 2004年12月14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湛霞外经批字[2004]17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合营外方和延长合营期限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4年12月15日,粤海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年12月24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企合粤湛总字第0000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中国香港甲统代霞山国资持有粤海有限45%股权的情形已解除,中国香港煌达已按照《改制方案》承接中国香港甲统代霞山国资所持的粤海有限45%的股权,霞山国资持有的对虾公司股权和粤海有限股权已全部退出。 (8)相关部门对改制事项的确认 2016年4月27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出具“湛霞府函[2016]110号”《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改制重组有关事项的函》确认:“①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前身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和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改制为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有限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他方利益,改制重组过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中国香港甲统所持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45%的股权系代我区国资部门持有,改制后该45%的股权转由中国香港煌达承接,转让收入已收归区政府财政所有,该股权的转让不存在任何潜在争议,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他方利益。” 2016年6月3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出具“湛府[2016]55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及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改制重组有关事项的请示》,对霞山区人民政府上述确认内容没有异议,并转报广东省人民政府进行确认。 2017年6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粤办函[2017]393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改制重组有关事项的复函》,确认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前身湛江市对虾饲料公司改制重组合法合规;甲统(中国香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潜在争议。 4、2007年3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为387万美元 2007年2月26日,粤海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00万元进行增资,其中,对其中,对虾公司为385万元,中国香港煌达为315万元,双方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2007年3月5日,湛江市霞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湛霞外经批字[2007]06号”《关于湛江粤海饲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粤海有限注册资本由312万美元增加至387万美元,即增加注册资本75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增资41.25万美元,中国香港煌达增资33.75万美元。 2007年3月12日,粤海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年3月14日,湛江市万诚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律德验字[2007]第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2月28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00万元转作投资总额;其中:5,829,317.58元转增注册资本(按汇率1:0.12866折合美元75万元),1,170,682.42元转增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87万美元。 2007年3月20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企合粤湛总字第0000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4年10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为1,264.60万美元 (1)第三次增资过程 2013年12月26日,粤海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77.6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387万美元增加至1,264.60万美元。其中,对虾公司增资482.70万美元,以其拥有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的土地和房产作价投入;中国香港煌达增资394.90万美元,以其在粤海有限和广东粤佳的利润分红作为出资,以等值人民币认缴。 2013年12月26日,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煌达签署《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2013年12月11日,湛江市千福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湛千福田房估字[2013]12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以及“湛千福田地估字[2013]12101号”《土地估价报告》,对对虾公司用于增资的房产和土地进行了评估。其中,湛千福田房估字[2013]12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总值为15,631,000.00元,其中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为11,952,000.00元,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3,679,00.00元;湛千福田地估字[2013]12101号的土地估价报告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7,548,162.50元。 2014年1月9日,湛江市霞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湛霞经信[2014]2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宜。 2014年7月24日,粤海有限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年10月17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440800400081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评估复核情况 2016年4月30日,沃克森评估出具“沃克森咨报字[2016]第0752号”《关于湛江市千福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湛千福田房估字[2013]12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复核意见》,认为评估方法基本符合评估规范要求,各项参数取定较为合适,评估案例基本上反映了评估计算过程,湛千福田房估字[2013]12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总值为15,631,000.00元,其中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为11,952,000.00元,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3,679,00.00元。本次复核评估总值为17,461,657.89元,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为13,742,411.49元,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3,719,246.40元。 2016年4月30日,沃克森评估出具“沃克森咨报字[2016]第0751号”《关于湛江市千福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湛千福田地估字[2013]12101号)土地估价报告复核意见》,认为评估方法基本符合评估规范要求,各项参数取定较为合适,评估案例基本上反映了评估计算过程,湛千福田地估字[2013]12101号的土地估价报告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7,548,162.50元,本次复核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7,732,880.00元。 (3)验资情况 2016年5月13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6]11961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877.60万美元注册资本事项的专项复核说明》。经鉴证,截至2014年10月17日,粤海有限已收到对虾公司和中国香港煌达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美元8,776,000.00美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其中,对虾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9,500,000.00元,折合美元4,826,800.00美元,已于2014年6月24日、2014年6月30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上述房屋评估价值为11,952,0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11,952,000.00元,依据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合1,955,590.29美元,并于2014年5月28日就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上述土地评估价值为17,548,000.00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17,548,000.00元,依据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合2,871,209.71美元;中国香港煌达以24,136,363.64元人民币折合3,949,200.00美元出资。 6、2015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此次股权转让的背景系为规范和清晰公司股权结构,将中国香港煌达股东代粤海有限经营者和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还原。 有关本次代持还原的具体情况。 2015年9月6日,粤海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中国香港煌达将持有粤海有限137.7126万美元出资额,即占比10.89%的股权转让给承泽投资。同日,对虾公司、中国香港煌达、承泽投资签署《章程修正案》。 2015年9月6日,中国香港煌达与承泽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国香港煌达将持有粤海有限10.89%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承泽投资。 2015年9月9日,湛江市霞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湛霞经信[2015]30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协议书。 2015年9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粤海有限核发了“商外资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9月24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企合粤湛总字第000021号”《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粤海有限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7、2015年9月,第四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为1,577.10万美元 2015年9月23日,粤海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646,000美元增加至15,771,030美元,其中FORTUNEMAGIC以境外人民币520,000,000元(折合美元81,893,632.77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620,988美元,中科白云以人民币50,000,000元(折合美元7,867,944.42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2,021美元,中科中广以人民币50,000,000元(折合美元7,867,944.42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2,021美元;同意对虾公司将其持有的粤海有限160美元的出资额,即占比0.001%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香港煌达。 同日,对虾公司与中国香港煌达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此次股权转让是因为解除代持中的股权计算存在尾数偏差,为了使工商登记的股权与实际持股保持一致作出的处理。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粤海有限所有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 2015年9月24日,湛江市霞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湛霞经信[2015]31号”《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了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 2015年9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粤海有限核发了“商外资粤湛合资证字[1993]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年10月28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5]143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0月26日,粤海有限已收到FORTUNEMAGIC、中科白云、中科中广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125,030.00美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5年11月24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61780376XU”《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粤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2月18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5]15537号”《审计报告》,确认粤海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86,098.42万元。 2015年12月28日,沃克森评估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908号”《评估报告》,确认粤海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163,593.72万元,评估增值77,495.30万元,增值率90.01%。 2016年1月6日,粤海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粤海有限以其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成股份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86,098.42万元按照1:0.3310的比例折股,折合为股份28,500万股,余额57,598.42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粤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粤海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了粤海股份设立时的全部股份。 同日,粤海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及粤海股份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2016年3月11日,广东省商务厅核发“粤商务字[2016]74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复同意粤海有限的改制申请。 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16年3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粤海股份核发了“商外资粤股份证字[1993]02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3月23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61780376XU”《营业执照》2016年3月20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6]1004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月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粤海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8,500.00万元。 (四)公司整体变更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16年4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31,500.00万元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0,000万股。 201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6年4月20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6]1179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4月15日,粤海饲料已将资本公积31,500.00万元转增股本。 2016年6月13日,广东省商务厅下发了“粤商务资字[2016]19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了上述增资申请。 2016年6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粤海股份核发了“商外资粤股份证字[1993]02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6年6月23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粤海股份核准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61780376XU”《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任何变动。 2022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号《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7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10,000万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01,063,99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98,936,001股。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渔业机械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所属的概念和板块有: 1 预制菜 公司目前已有预制菜产品推向市场。公司拟投资2.6亿元开展海洋食品加工中心项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 乡村振兴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互动:公司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工作,始终致力于为养殖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与国内从事水产养殖、水产饲料经销业务的供销社及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有业务合作。 3 粤港澳大湾区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
以上信息会因周期而变动,请以公司报表为准,本表更新于:2023-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