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不是国企呀,它是一家私企; 是由自然人控股的企业。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要判断是国企还是私企,就要先看它的实控人信息。
实控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的,就是就是国企;
实控人为其他主体的就是民营企业(私企)。
我们打开股票软件,可以看到纳思达的实际控制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 (持有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0.30、6.85、5.35%);是由多个自然人实控的,所以是私企。
公司简介: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及核心部件和再生打印耗材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纳思达主营产品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集成电路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及耗材核心部件产品,覆盖从上游耗材部件到整机服务的打印机全产业链解决方案。下辖奔图电子公司、美国利盟国际公司、艾派克微电子公司、美国Static Control公司、纳思达美极、格之格数码等子公司,凭借奔图、利盟、格之格、G&G、艾派克等品牌,公司已经成为全球前五的激光打印机生产厂商,全球激光打印机出货量全球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