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是央企,同时也是是国企。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
1 从中金黄金的企业性质来看,它是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是国企。
2 从中金黄金的企业管理来看,这是由中央管理,是央企。
所以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不过,央企一定是国企,而国企不一定是央企。 一个企业是不是央企要看它的实控人是不是国资委或中央国有企业或中央国家机关。
我们在财经软件上,可以看到中金黄金的最终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84%),是由国务院管理,是央企。也是国企。
中金黄金的历史沿革: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3日,系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0]563号文批准,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原中国黄金总公司,主发起人)、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受让中信国安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山东莱州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宝银号贵金属有限公司共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从事黄金采选、冶炼、销售。本公司主要生产黄金产品,属于金矿采选行业。
2003年8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并于200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票简称“中金黄金”,股票代码600489。
本公司设立时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投入的经营性净资产以199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北京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兴会评报字(1999)第221号评估报告,并经财政部财评字[2000]92号文批复确认,主发起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将其所属经评估确认的原陕西东桐峪金矿、河北峪耳崖金矿、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的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拥有的山西大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的股权共计22,312.68万元以及现金2,000.00万元投入到本公司,按65.54%折为国家股159,353,900.00股。其他六家发起人投入现金3,150.00万元,按65.54%折为法人股20,646,100.00股,其中: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投入现金2,000.00万元,折合国有法人股13,108,700.00股,占总股本的7.29%;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现金500.00万元,折合国有法人股3,277,200.00股,占总股本的1.82%;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投入现金350.00万元,折合国有法人股2,294,000.00股,占总股本的1.28%;山东莱州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投入现金100.00万元,各折合国有法人股655,400.00股,各占总股本的0.36%;天津市宝银号贵金属有限公司投入现金100.00万元,折合法人股655,400.00股,占总股本的0.36%。上述出资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武众会(2000)245号《验资报告》。
2003年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公司已于2003年7月30日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05元,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社会公众股10,000.00万股。此次增资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武众会(2003)45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6年5月,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570号文件批复,公司发起人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294,000.00股转让给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
2006年5月29日,本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为: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0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0股股票对价,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2006年6月14日,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数量为28,000,000.00股。
2007年6月14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434,485.00股上市流通。
2007年8月26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签署了《以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7.20%的股权、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2.00%的股权、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00%的股权、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和拥有的全资企业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中金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二道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权益(统称:目标资产)作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目标资产公允价值和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认购价格(人民币36.96元/股),本公司向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53,725,325.00股。本公司已于2008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
2008年2月27日,本公司向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5,641,025.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78.00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915,446,098.00元。公司已于2008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发行股票的登记及股票限售手续。本公司增资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59,366,350.00元,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88,290,840.00股,持股比例为52.40%。
根据2009年5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以359,366,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12.00股,转增后的股本为790,605,970.00股,股本变更为790,605,970.00元。
根据2010年5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以790,605,9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8.00股,转增后的股本为1,423,090,746.00股,股本变更为1,423,090,746.00元。
根据201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1,423,090,7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股,转增后的股本为1,850,017,970.00股,股本变更为1,850,017,970.00元;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81号”文批复,2011年8月8日,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34,561.00股,每股面值1.00元,股本变更为1,962,152,531.00元。
根据2012年6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以1,962,152,5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5股,转增后的股本为2,943,228,797.00股,股本变更为2,943,228,797.00元。
2015年7月15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85,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本次增持前,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71,888,68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本次增持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72,174,08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
2016年5月3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20号文核准,公司于5月20日完成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的发行工作,按照每股6.22元人民币的价格每10股配售1.8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159,190,198.2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律师、会计师费用等其他交易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99,257,769.13元,上述资金于5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00012号验资报告。本次配股实际配股507,908,392.00股,公司于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配股后总股本变为3,451,137,189.00股,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737,165,4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737,165,4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4%。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737,165,4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4%。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451,137,189.00元;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为:91110000722983037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5-7层;法定代表人:宋鑫。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737,165,4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3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451,137,189.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451,137,189.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29830372;经营范围:黄金、有色金属的地质勘查、采选、冶炼的投资与管理;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所需原材料、燃料、设备的仓储、销售;黄金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高纯度黄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进出口业务;商品展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5-7层;法定代表人:卢进。
公司现持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为91110000722983037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4,847,312,564.00元。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一致,股份总数为4,847,312,564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396,175,37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451,137,189股,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股票已于200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现持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为91110000722983037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4,847,312,564.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84,651,35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362,661,210股,总部位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