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历史沿革:(一)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0年8月4日,方华、叶伟飞、曾庆文以货币资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广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方华出资27.50万元,叶伟飞出资15.00万元,曾庆文出资7.50万元。
2010年7月26日,广州华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鉴验字[2010]第291号),对上述出资事宜进行了验证。经验证,截至2010年7月26日,魅视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
公司系由魅视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1日,魅视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魅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广会专字[2020]G180308200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4月30日,魅视有限净资产为15,972.75万元。
2020年10月10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广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后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1437号),经其评估,截至2020年4月30日,魅视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7,493.95万元。
魅视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决定以魅视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按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改制前公司净资产值按比例折股,折股后股份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由基准日前老股东共享。
2020年10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0月2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魅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55602112014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为方华、叶伟飞、曾庆文及魅视二期。其在发行人设立前后其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均为持有的魅视有限的股权。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魅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机械设备、存货等在内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与原企业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魅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实质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和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业务和资产完整,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行,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魅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魅视有限名下的主要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八)发行人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0年8月。
2、2014年9月,魅视有限增资至200.00万元
2014年8月29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其中方华以人民币82.50万元向公司增资82.50万元,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11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00%;叶伟飞以人民币45.00万元向公司增资45.00万元,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6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0%;曾庆文以人民币22.50万元向公司增资22.50万元,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00%。
2014年9月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3、2017年5月,魅视有限增资至3,100.00万元
2017年5月10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至3,100.00万元,其中方华以人民币1,595.00万元向公司增资1,595.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1,705.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00%;叶伟飞以人民币870.00万元向公司增资870.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93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0%;曾庆文以人民币435.00万元向公司增资435.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465.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00%。
2017年5月24日,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4、2018年7月,魅视有限增资至5,000.00万元
2018年7月15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3,100.00万元增至5,000.00万元,其中方华以人民币1,045.00万元向公司增资1,045.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2,75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00%;叶伟飞以人民币570.00万元向公司增资570.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1,50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0.00%;曾庆文以人民币285.00万元向公司增资285.00万元,增资后累计认缴出资额为75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00%。
2018年7月27日,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5、2018年10月,魅视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10月22日,方华与王志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方华将其认缴出资额150.00万元(股权比例3.00%,实缴金额6.00万元)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王志妮。同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8年10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12月,魅视有限陆续收到方华、叶伟飞、曾庆文、王志妮分别缴纳的出资款,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0万元。
6、2019年6月,魅视有限增资至5,188.679245万元
2019年5月31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5,188.679245万元。深圳洲明时代伯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2,000.00万元,其中,188.67924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6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7、2019年11月,魅视有限增资至5,765.199161万元
2019年11月14日,魅视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76.519916万元,注册资本由5,188.679245万元增至5,765.199161万元。其中,魅视一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230.607966万元,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230.607966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4.00%;魅视二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345.911950万元,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345.91195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00%。前述出资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
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8、2020年10月,魅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