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历史沿革:1、1995年7月,发行人前身江苏金陵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
金陵期货设立时的股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国有企业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
根据江苏省审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3月16日出具的苏审事验(1995)16-2号《验资证明》,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以经评估的固定资产140万元及货币资金46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以货币资金4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
1995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江苏金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期审字[1995]79号),同意设立“江苏金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江苏金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广西金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字号相同,金陵期货股东同意使用已经获得预先核准的备用名称“江苏金陵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5年7月31日,国家工商局向金陵期货核发了注册号为1000223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江苏省审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3月16日出具的编号为苏审事验(1995)16-2号《验资证明》已验证冶金物资市场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为140万元,且前述固定资产价值为经评估的资产价值。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收到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就上述出资情况提出的异议。
2、1999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8年6月26日,金陵期货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同意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将其持有的600万元出资占60%股权及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持有的300万元出资占30%股权转让给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持有的金陵期货100万元出资占1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1998年8月24日,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与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与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与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将其持有的金陵期货总计900万元出资占90%股权转让给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71万元,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将其持有的金陵期货100万元出资占10%股权转让给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19万元。原股东转让股权就其原投资额分别溢价19%。
1998年10月6日,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会验98(05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注册资本及投入资本审验。根据该报告,金陵期货股权转让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投入资本总额相关的资产总额为10,593,128元,负债总额为593,128元,所有者权益为1,000万元。
就本次股权转让,金陵期货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局1999年2月1日换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股东江苏省冶金物资交易市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江苏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为国有企业,新股东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均为国有控股的公司,无法确定原股东是否已就本次转让的股权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其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历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1999年9月,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第一次更名).
1999年8月,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增资1,920万元,增资后持有金陵期货94%的股权,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认缴增资80万元,增资后持有金陵期货6%的股权,同时全体股东决定将公司名称“江苏金陵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已在弘业经纪当时领取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上盖章确认本次增资。
根据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9月9日出具的宁永会验字99(013)号《验资报告》,截止1999年9月8日,金陵期货的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就本次增资及公司名称变更,金陵期货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局1999年12月14日换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1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0年6月20日,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弘业经纪48%的股权转让给弘业投资。
2000年6月27日,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弘业投资签订《关于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前述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弘业经纪1999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款共计1,572万元。
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在弘业经纪当时领取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上盖章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就本次股权转让,江苏弘业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局2001年10月30日换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时,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的子公司,现已无法确定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已就本次转让的股权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手续。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其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历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2006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3,800万元.
2006年3月,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决议,将弘业经纪未分配利润8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弘业投资、弘业股份(江苏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时已更名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按其当时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
2006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期货字[2006]74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通知》,核准本次增资。
2006年7月18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天会审二[2006]91号《验资报告》,公司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弘业经纪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800万元。
就本次增资,弘业经纪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局2006年7月21日换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7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
2007年5月,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增资决议,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由弘业投资认缴319.5万元,弘业股份认缴395.5万元,弘瑞科创认缴245万元,上海铭大认缴240万元,均以现金认缴,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41元。
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认缴。
2007年5月15日,弘业经纪与弘业投资、弘业股份、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弘瑞科创及上海铭大签订《增资协议》,此时弘业投资为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弘瑞科创为国有独资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就本次增资,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4月25日出具宁永会评报字(2007)第019号《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评估后弘业经纪的净资产为5,328.2万元。
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期货字[2007]86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核准本次增资。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了苏天会审二[2007]160号《验资报告》,截止2007年7月17日,弘业经纪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5,000万元。
就本次增资,弘业经纪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07年7月24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11062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弘业经纪已将本次增资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弘业集团备案,且弘业集团于2007年5月18日签发了弘业审[2007]35号《关于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有关资料呈请备案的报告》,将本次增资的资产评估情况及增资价格上报江苏省国资委。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其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历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2008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0,800万元.
2008年3月,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增资决议,其中由2007年经审计的资本公积492万元与未分配利润1,508万元转增2,0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弘业经纪的股东以每一元注册资本1.42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增资3,80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同日,弘业经纪当时的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2008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8]870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本次增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了苏天会验[2008]13号《验资报告》,截止2008年7月8日,弘业经纪已将资本公积492万元与未分配利润1,508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同时各股东以货币认缴注册资本3,8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800万元。
就本次增资,弘业经纪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08年7月11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09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3,800万元.
2009年8月16日,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增资决议,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弘业投资与弘业股份以现金各认缴1,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81元,同时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认购。同日,弘业经纪当时的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其中,弘业投资为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就本次增资,江苏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9年11月8日出具天衡评报字(2009)第0061号《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评估后弘业经纪的净资产为19,422.15万元。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经弘业投资的控股股东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备案确认。
2009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9]1328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核准本次增资和股权变更。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了天衡验字(2009)79号《验资报告》,截止2009年12月17日,弘业经纪已收到弘业投资、弘业股份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3,800万元。
就本次增资,弘业经纪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09年12月23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1年4月,注册资本增加至38,000万元.
(1)本次增资的初始方案2010年5月10日,弘业经纪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议将注册资本增至38,000万元。
江苏鹏程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弘瑞科创、上海铭大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认缴,以弘业经纪经江苏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净资产为28,297.4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经评估的净资产约为2.05元)确定增资价格,并考虑新老股东利益,采用差别价格增资,原股东弘业投资与弘业股份以每一元注册资本2.5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他新增股东以每一元注册资本2.8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10年5月7日,弘业集团签发弘业办[2010]34号《关于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情况报告》(以下称34号报告)将本次增资的资产评估情况及增资价格上报江苏省国资委备案。
2010年5月19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了苏国资复[2010]49号《关于同意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确认已收悉弘业集团签发的34号报告,并原则同意弘业集团上报的增资扩股方案。
2010年6月10日,弘业经纪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老股东弘业投资与弘业股份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135.04万元,认缴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均为2.5元,新增股东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686.32万元,汇鸿国际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800万元,弘毅若石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600万元,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21.8万元,认缴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均为2.8元。
(2)本次增资第一次调整新增股东.
因中国证监会在审核弘业经纪增资过程中不鼓励新增持股5%以下的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不具有作为江弘业经纪的股东资格退出本次增资,两家公司原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由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及弘毅若石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认缴,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至8,108.12万元,弘毅若石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至8,021.8万元,其他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数额保持不变。所有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保持不变。
2010年7月19日,弘业集团签发弘业办[2010]40号《关于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调整增加资本金方案的报告》(以下称40号报告)将增资调整方案上报江苏省国资委。
2010年9月19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苏国资复[2010]116号《关于同意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调整出资人的批复》,确认已收悉弘业集团签发的40号报告,并原则同意弘业集团上报的增资调整方案。
(3)本次增资第二次调整新增股东.
因中国证监会在审核弘业经纪增资过程中不建议弘毅若石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成为期货公司的股东,2011年2月28日,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再次调整增资方案,弘毅若石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退出本次增资,其原认缴的新资注册资本8,021.8万元由弘苏实业以每一元注册资本2.8元的价格认缴,其余股东认缴新资注册资本的数额及价格保持不变。同日,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弘苏实业、汇鸿国际与弘业投资、弘业股份、弘业物流、弘瑞科创及上海铭大签订《增资协议》。此时弘业投资为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弘苏实业为国有独资公司弘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汇鸿国际为国有独资公司。
2011年2月28日,江苏省国资委在江苏丝绸集团填报的《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上盖章确认第二次调整后的增资方案。
2011年3月1日,江苏丝绸集团签发苏丝办[2011]6号《关于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调整增资方案的请示》(以下称6号请示),将第二次调整后的增资方案上报江苏省国资委。
2011年3月8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苏国资复[2011]24号《关于同意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调整增资方案的批复》,确认已收悉江苏丝绸集团签发的6号请示,并批准第二次调整后的增资方案。
2011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1]555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590号《验资报告》,截止2011年4月25日,弘业经纪已收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4,2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8,000万元。
就本次增资,弘业经纪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11年4月27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1年6月,第二次更名.
2011年5月20日,弘业经纪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就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弘业有限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11年6月10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012年11月,第三次股权变更.
2012年8月2日,苏豪控股(此时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弘业投资持有的21.75%的股权转由苏豪控股持有。
2012年8月6日,弘业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弘业投资持有的21.75%的股权转由苏豪控股持有。
2012年8月20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苏国资复[2012]78号《关于同意变更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持有人的批复》,同意弘业投资持有的21.75%的股权转由苏豪控股持有。
2012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2]1516号《关于核准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核准本次股权变更。
就本次股权变更,弘业有限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江苏省工商局2012年11月21日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2年11月,股份公司设立.
2012年11月21日,弘业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弘业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63,883,304.62元,扣除“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879,496.15元和本次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金”25,879,577.37元后的剩余净资产值人民币1,030,124,231.1元,折为总股本6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弘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本公司的发起人,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与其作为弘业有限股东时的出资比例保持一致。
2012年11月21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作为弘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并约定其相关权利义务。
2012年11月22日,苏豪控股、弘业股份、弘苏实业、汇鸿国际、弘瑞科创、上海铭大及弘业物流召开了本公司创立大会,决议设立“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2012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本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2年11月2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12)0009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股份公司注册资本68,000万元已足额缴清。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工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200000000219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弘业有限依法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0日,本公司已就公司形式变更向江苏证监局履行备案程序。
13、2015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
2015年12月30日,股份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通过此次发行,股份公司公开发行H股249,700,000股。其中227,000,000股为新增发股份并向社会公众发行,22,700,000股为国有股东苏豪控股、汇鸿集团、弘瑞科创及弘业物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11号)将其分别持有的17,535,897股、4,069,866股、566,782股及527,455股内资股股份转为H股并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2015年2月6日,弘业期货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63号),同意并核准了上述事宜。
2016年2月2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02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发售H股股票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新增实收资本227,000,000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1月5日止,公司H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7,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07,000,000元。
2022年8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35号”文《关于核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777,778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007,777,77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7,777,778元。
本公司的总部设于南京,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全国共设有6家分公司和39家营业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