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历史沿革:(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5年11月,宏英有限成立
2005年9月22日,张化宏、刘新东召开首次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上海宏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宏英有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张化宏认缴出资25.50万元,刘新东认缴出资24.50万元。
2005年11月1日,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同诚会验[2005]第155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11月1日,宏英有限(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自然人张化宏、刘新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5年11月1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42128184。
宏英有限设立时,刘新东实际为代张化宏持有公司49.00%股权。
2、2007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6月7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张化宏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51.00%股权(对应25.50万元出资额)以2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晖。
同日,张化宏与曾晖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曾晖接受张化宏的委托进行股权代持,因此未支付转让对价。
2007年7月4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4001568255。
曾晖持有的51.00%股权实际为代张化宏持有。
3、2011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7月19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刘新东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49.00%股权(对应24.50万元出资额)以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木根。
同日,刘新东与曾木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张化宏将原委托刘新东代持的股权转交曾木根代持,因此双方未支付转让对价。
2011年7月29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其中曾晖增资229.50万元、曾木根增资220.50万元。
2011年8月1日,上海伟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伟庆内验字(2011)第4094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7月29日,宏英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8月4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3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12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曾晖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51.00%股权(对应255.00万元出资额)以25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春风。同日,曾晖与谢春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张化宏将原委托曾晖代持的股权转交谢春风代持,因此双方未支付转让对价。
2013年11月15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7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11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谢春风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51.00%股权(对应255.00万元注册资本)以25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红英;同意曾木根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19.00%股权(对应95.00万元注册资本)以9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红英、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30.00%股权(对应150.00万元注册资本)以1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晖。同日,谢春风与曾红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曾木根与曾红英、曾晖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张化宏将原委托谢春风代持的51.00%股权中11.00%股权无偿赠与曾红英、40.00%股权转交曾红英代持,将原委托曾木根代持的49.00%股权中30.00%股权无偿赠与曾晖、19.00%股权无偿赠与曾红英,因此股权转让均未支付转让对价。
2017年12月25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4781898318F。
曾红英持有的70.00%股权中有40.00%股权实际为代张化宏持有。
6、2018年3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8年2月27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曾红英将其所持有的宏英有限40.00%股权(对应200.00万元出资额)以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化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曾红英与张化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2017年12月形成的股权代持还原,因此未支付转让对价。
2018年3月7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7、2018年6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3月12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与宏英有限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
(1)含泰创投以货币方式向宏英有限投资900.00万元,其中31.91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68.08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900.00万元分两期出资,第一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20.8333万元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4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11.0816万元注册资本。本次投资完成后,含泰创投将持有宏英有限6.00%的股权。
2018年5月18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吸收含泰创投为公司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520.8333万元,新增20.8333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含泰创投认缴。
2018年6月6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8、2018年9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及宏英有限于2018年3月12日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2018年7月10日,宏英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520.8333万元增加至531.9149万元,新增11.0816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含泰创投认缴。
2018年9月7日,就投资者含泰创投履行第二期交割义务事项,宏英有限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至此,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含泰创投全部出资义务完全履行完毕。
9、2020年8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投资人含泰创投认可创始团队张化宏、曾红英、曾晖三人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贡献,同意通过增资方式调整双方在公司中的权益份额,作为对创始团队的激励。考虑到创始团队三人所持股权均为自然人直接持股,进行部分间接持股安排可优化持股方式,2020年8月17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跃好,认缴宏英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020年8月19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上海跃好及宏英有限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上海跃好以货币方式向宏英有限投资59.1017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2020年8月20日,宏英有限作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吸收上海跃好为公司新股东,注册资本由531.9149万元增加至591.0166万元,新增59.1017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上海跃好认缴。
2020年8月25日,宏英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1年2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历史上的历次增资过程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15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经审验,公司自设立至2020年8月31日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20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10月16日,经宏英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宏英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4-01043号《审计报告》,以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13,752.57万元出资,其中5,100.0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权益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变更前后股权比例不变。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宏英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1070号《评估报告》。经评估确认,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5,354.41万元。
2020年10月16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上海跃好、含泰创投5名发起人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日,宏英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29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4781898318F。
2020年11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4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0月16日,宏英智能(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100.00万元,均系宏英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5,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2020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5日,宏英智能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宏英智能注册资本由5,100.00万元增至5,441.70万元,新增341.7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认缴。
2020年11月10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上海跃好、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及宏英智能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以货币方式向宏英智能投资6,700.00万元,其中341.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358.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1月11日,宏英智能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27日,宏英智能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宏英智能注册资本由5,441.70万元增至5,508.00万元,新增66.3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镇江汇芯认缴。
2020年12月14日,张化宏、曾红英、曾晖、含泰创投、上海跃好、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镇江汇芯及宏英智能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镇江汇芯以货币方式向宏英智能投资1,300.00万元,其中66.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3.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21日,宏英智能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1年1月4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14日,宏英智能已收到三一集团、大地投资、施建祥、镇江汇芯缴纳的募集资金净额合计8,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08.00万元,其余7,59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