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历史沿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4号文批准,由首钢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1999年9月21日至27日首家采用法人配售与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5.15元。
本公司于1999年10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0001028663(1-1),注册资本2,310,000,000.00元。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07号文核准,于2003年12月16日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3年12月31日首钢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钢转债”,债券代码“125959”。首钢转债自2004年6月16日起实施转股,至2007年2月26日首钢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发布赎回公告。截至到2007年4月6日转债赎回日,首钢转债共计有1,950,217,500.00元转为本公司股份,累计增加股本656,526,057.00元。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0日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0286633(1-1),注册资本变更为2,966,526,057.00元。
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4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截止2014年4月25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施完毕。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向首钢总公司定向增发2,322,863,5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29元。本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取得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0286633,注册资本变更为5,289,389,600元。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五证合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002343182。
2021年12月9日,经本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386人发行64,901,800.00股。发行价格3.25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50,325,410.00元。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五证合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002343182。
本公司法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2022年3月18日,本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53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根据批复文件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15,417,369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2022年5月20日,本公司向八名投资者发行54,126,391股,发行价格5.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199,983.58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819,869,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