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历史沿革: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字[1998]54号文件批准,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8年12月8日正式成立,并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23060010000163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6月23日,公司依据“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向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600702847820X的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94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7月7日和7月8日以上网定价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总股本增至11,500万股,公开发行的普通股于2000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证券代码:000985;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本公司原名为“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4月3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62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集团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中油资字[2006]24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批复》(黑政函[2006]34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庆华科股权划转问题的批复》(庆政函[2005]72号),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398.09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因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注销而承继其持有的本公司33.97万股的股份。股权无偿划转及承继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持有本公司5,100万股;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持有本公司2,033.97万股;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98.09万股。2006年9月18日上述股份过户和承继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股权变更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最终实质控制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国有独资企业。
自2006年10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以来,2007年10月25日已有1,792.94万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2008年10月27日第二次安排1,72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2009年10月27日第三次安排剩余4,982.06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38.4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963.95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5,100万股,占总股本的39.34%;中国石油林源炼油有限公司持有2,033.97万股,占总股本的15.69%;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1,098.09万股,占总股本的8.47%。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总股本为12,963.95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133.97万股,占总股本的55.03%;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98.09万股,占总股本的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