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23-06-10 11:21:48 问答库 1次阅读
运机集团.jpg 运机集团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2011年6月28日由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运机集团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NZ字第04020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9,332,022.58元,按照1:0.9146的比例折合为10,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5103000000006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由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运机集团有限的股东吴友华及其配偶曾玉仙为发起人。
  (三)发行人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发起人吴友华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运机集团有限90%的股权以及友华地产80%的股权,发起人曾玉仙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运机集团有限10%的股权以及友华地产20%的股权。其中友华地产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建筑、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等。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运机集团有限资产、负债和相关业务全部由公司承继。
  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运输机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拥有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吴友华通过一系列股权转让,最终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何大利、华智投资等自然人和法人;曾玉仙通过一系列股权转让,最终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冯浩、上海赛领基金等自然人和法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吴友华直接持有公司63.86%的股份,曾玉仙通过华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97%的股份。
  发起人吴友华、曾玉仙于2012年2月投资成立友华集团,吴友华持有友华集团80%的股份,曾玉仙持有友华集团20%的股份,后吴友华、曾玉仙将其所持有的友华地产、龙盘建设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友华集团。目前友华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等。
  公司成立后,吴友华和曾玉仙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整体变更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人吴友华和曾玉仙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情形。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设立之前,相关资产已全部投入运机集团有限,运机集团有限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及相关资质均由股份公司整体继承,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2003年9月,公司前身运机有限成立;2009年9月,运机有限变更名称为运机集团有限;2011年6月,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所述。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3年9月运机有限设立
  运机有限成立于2003年9月28日,由吴友华、曾玉仙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800万元。根据吴友华、曾玉仙于2003年9月24日签署的《股东入股协议》,吴友华以现金出资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曾玉仙以现金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03年9月27日,自贡亚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自亚会验报字(2003)第134号),确认截至2003年9月26日,运机有限已收到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8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9月28日,运机有限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1802028)。
  2、2005年8月第一次增资
  2005年8月17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其中吴友华增加注册资本1,080万元,曾玉仙增加注册资本120万元。
  2005年8月26日,四川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盐会师验字(2005)第194号),确认截至2005年8月25日,运机有限已收到股东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出资款合计1,200万元,其中吴友华以货币出资1,080万元,曾玉仙以货币出资120万元。
  2005年8月26日,运机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1802028)。
  3、2006年6月第二次增资
  2006年5月16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吴友华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曾玉仙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
  2006年5月29日,四川盐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盐会师验字(2006)第166号),确认截至2006年5月29日,运机有限已收到股东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出资款合计1,000万元,其中吴友华以货币出资900万元,曾玉仙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2006年6月1日,运机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1802028)。
  4、2007年6月第三次增资
  2007年5月8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其中吴友华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曾玉仙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
  2007年5月15日,四川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川方会验(2007)114号),确认截至2007年5月9日,运机有限已收到股东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其中吴友华以货币出资900万元,曾玉仙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2007年6月5日,运机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1802028)。
  5、2007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07年7月2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其中吴友华增加注册资本2,700万元,曾玉仙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
  2007年7月12日,四川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川方会验(2007)178号),确认截至2007年7月11日,运机有限已收到股东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其中吴友华以货币出资2,700万元,曾玉仙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2007年8月3日,运机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0627)。
  6、2008年9月第五次增资
  2008年9月2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吴友华增加注册资本2,700万元,曾玉仙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
  2008年9月2日,自贡亚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自亚会验报字(2008)第222号),确认截至2008年9月2日,运机有限已收到股东吴友华、曾玉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其中吴友华以货币出资2,700万元,曾玉仙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2008年9月4日,运机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0627)。
  7、2009年9月变更名称为运机集团有限
  2009年9月4日,运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8日,运机集团有限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0627)。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1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6月8日,运机集团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NZ字第040203号《审”计报告》,公司在审计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109,332,022.58元;同意以吴友华和曾玉仙作为发起人,将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9日,前述发起人签署《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吴友华和曾玉仙作为发起人,通过运机集团有限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以运机集团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1年3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10,933.20万元,按照1:0.914645的比例折合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11年6月9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13号),确认截至2011年6月9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1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0627)。
  2、2012年10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2年10月23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友华将所持公司股份以3元/股的价格向何大利等25名自然人转让共计251.6万股,同意吴友华将所持公司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向华智投资转让1,000万股,同意吴友华将所持公司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向曾玉仙转让748.4万股。
  2012年10月25日,吴友华与何大利等25名自然人、华智投资和曾玉仙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2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实施股权激励,何大利等25名自然人均为公司时任主要管理人员。华智投资为吴友华、曾玉仙共同控制企业,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协商确定。
  3、2012年12月第六次增资及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2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增加的2,000万股由川投基金以8元/股的价格认购;同意川投基金对公司投资1.6亿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2月21日,川投基金与吴友华、曾玉仙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2年12月21日,自贡运机、吴友华、曾玉仙分别与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咨询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约定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诚毅367.25万股、成都新申187.5万股、上海陟毅7.75万股,转让价格均为8元/股。
  2012年12月25日,曾玉仙分别与杨仕华、张巨萍、李亚玲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杨仕华40万股、张巨萍160万股、李亚玲250万股,转让价格均为8元/股。
  2012年12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曾玉仙将所持公司的1,012.50万股转让给上海诚毅、成都新申、上海陟毅、杨仕华、张巨萍和李亚玲等6位股东,其中上海诚毅受让367.25万股、成都新申受让187.50万股、上海陟毅受让7.75万股、杨仕华受让40万股、张巨萍受让160万股、李亚玲受让250万股。
  2012年12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汇蓉会验(2012)011号),确认截至2012年12月28日,公司已收到川投基金缴纳的出资额16,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4,000万元。
  2012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转让的工商备案,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0627)。
  4、2013年1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3年1月18日,曾玉仙与黄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曾玉仙将所持公司的30万股股份转让给黄晋,转让价格为8元/股。
  2013年1月27日,自贡运机、吴友华、曾玉仙、付冬梅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约定曾玉仙将所持公司的50万股股份转让给付冬梅,转让价格为8元/股。
  2013年1月30日,曾玉仙与冯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曾玉仙将所持公司的230万股股份转让给冯浩,转让价格为8元/股。
  2013年4月22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向黄晋转让30万股,同意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向付冬梅转让50万股,同意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向冯浩转让230万股,转让价格均为8元/股。
  2013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5、2014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友华将所持公司股份向上海赛领和苏州真盛分别转让574.10万股和200万股,同意曾玉仙将所持公司股份向上海赛领转让425.90万股,转让价格均为9.35元/股。
  2014年6月28日,自贡运机、吴友华、曾玉仙分别与上海赛领、苏州真盛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14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6、2014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年7月18日,成都新申与上海泰豪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约定成都新申投资将所持公司的187.50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泰豪,合计1,875万元。
  2014年7月29日,成都泰豪与上海泰豪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泰豪将所持公司的87.50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泰豪。
  2014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7、2014年9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14年9月26日,根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结果,上海诚毅与SUMMER HARVEST签订了编号G314SH1007386-2和编号G314SH1007387-2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诚毅将其所持公司的合计367.25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SUMMER HARVEST,交易价款合计3,672.5万元。
  2014年9月,上海陟毅与SUMMER HARVEST签订了《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陟毅将其所持公司的7.75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SUMMER HARVEST,合计77.5万元。
  2014年9月,杨仕华、张巨萍分别与SUMMER HARVEST签订了《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杨仕华将其所持公司的40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SUMMER HARVEST,合计400万元;张巨萍将所持公司的160万股股份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SUMMER HARVEST,2014年10月1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海诚毅将所持公司的367.25万股股份转让给SUMMER HARVEST,同意上海陟毅将所持公司的7.75万股股份转让给SUMMER HARVEST,同意张巨萍将所持公司的160万股股份转让给SUMMER HARVEST,同意杨仕华将所持公司的40万股股份转让给SUMMER HARVEST。
  2014年10月26日,公司全体股东签订了《投资经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
  2014年12月18日,四川省商务厅出具了《关于同意SUMMER HARVEST LIMITED并购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商审批[2014]406号),批准了SUMMER HARVEST购买公司部分股权行为,SUMMER HARVEST持有公司57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7916%。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5100006566)。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600627)。
  8、2016年5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6年5月6日,苏州真盛与深圳前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苏州真盛将所持公司的200万股股份以每股10.91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前海,转让价款合计2,182万元。
  2016年5月6日,付冬梅与深圳前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付冬梅将所持公司的50万股股份以每股10.52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前海,转让价款合计526万元。
  2016年5月7日,李亚玲与博宏丝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李亚玲将所持公司的250万股股份以每股9.5元的价格转让给博宏丝绸,转让价款合计2,375万元。
  9、2016年12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16年12月23日,根据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结果,川投基金与博宏丝绸签订了编号G316SC1000340和编号G316SC1000341《产权交易合同》,川投基金将其所持公司的合计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博宏丝绸,交易价款合计22,400万元。
  2016年12月27日,成都泰豪、上海泰豪分别与自贡甲丁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成都泰豪将其所持公司的87.5万股股份以每股12.77元的价格转让给自贡甲丁,转让价款为1,117.375万元;上海泰豪将其所持公司的100万股股份以每股12.77元的价格转让给自贡甲丁,转让价款合计1,277万元。
  10、2017年3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17年3月27日,上海赛领与湖南军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赛领将其所持公司的1,000万股股份以每股11.395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军天,转让价款为11,395万元。
  2017年5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11、2017年7月第十次股份转让
  2017年7月3日,深圳前海与华智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前海将其所持公司的250万股股份以每股10.832元的价格转让给华智投资,转让价款为2,708万元。
  12、2017年11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17年11月21日,自贡甲丁与吴友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贡甲丁将其所持公司的187.5万股股份以每股12.77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友华,转让价款合计2,394.375万元。
  2017年11月21日,华智投资与吴友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智投资将其所持公司的250万股股份以每股10.832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友华,合计2,708万元。至此代持关系解除,吴友华直接持有相关股份。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
  13、2019年12月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19年12月26日,湖南军天与吴友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湖南军天将其所持公司的1,000.00万股股份以每股11.395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友华,转让价款合计11,395万元。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后章程的工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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