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历史沿革:(一)有限公司阶段的历史沿革
1、2004年6月,海硕钢塑设立
2004年4月27日,普威公司签署《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普威公司出资设立海硕钢塑。
2004年5月31日,青岛市城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青城外经贸资字[2004]第557号《关于对美国独资经营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普威公司在青岛市设立独资经营海硕钢塑;投资总额为1,00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8.00万美元,全部以现汇出资;投资者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出资额的15.00%,其余在三年内缴齐。
2004年6月1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海硕钢塑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青府字[2004]741号)。
2004年6月18日,海硕钢塑取得青岛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鲁青总副字第01254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5年4月,实收资本变更为76.20万美元
2005年4月12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5]汇所验字第2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4月12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一期现汇出资76.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5.00%。
2005年4月30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经核查,海硕钢塑设立时,青岛市城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2004年5月31日作出的青城外经贸资字[2004]第557号《关于对美国独资经营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的批复》,规定海硕钢塑的股东普威公司应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出资额的15%,其余部分在三年内缴齐。根据相关验资报告,普威公司对海硕钢塑的首笔出资超出了上述批复规定的期限,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90日出资期限的要求。
对于上述问题,(1)普威公司于2005年4月实际缴足了首笔出资,且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出具[2005]汇所验字第202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资确认,以及和信于2021年5月6日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进行验资复核确认;
(2)海硕钢塑已于2005年4月取得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未因股东延期出资事项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注销,工商行政机关未因此吊销海硕钢塑的营业执照;
(3)工商行政机关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在后续核准发行人相关股权变动事宜、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批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未对海硕钢塑前述股东延期出资事项提出异议;
(4)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6月7日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上述瑕疵行为已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该局未对发行人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海硕钢塑设立时股东延期出资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出资已全部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有效存续,因此上述股东延期出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2005年9月,实收资本变更为236.20万美元
2006年3月27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6]汇所验字第2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9月15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现汇出资160万美元。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经核查海硕钢塑设立时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海硕钢塑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8万美元,应由股东分期缴足。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海硕钢塑于2005年9月实收资本变更为236.20万美元,未办理相关备案。
对于上述问题,(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海硕钢塑未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办理工商登记,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2)本次出资已由股东足额实缴,且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出具[2006]汇所验字第202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资确认,以及和信于2021年5月6日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进行验资复核确认;
(3)工商行政机关及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在后续核准发行人相关股权变动事宜、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批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均未对发行人前述实收资本变更未办理工商登记事宜提出异议;
(4)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6月7日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上述瑕疵行为已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该局未对发行人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海硕钢塑上述实收资本变更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出资已全部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有效存续,因此上述实收资本变更未办理相关备案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2006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3月8日,海硕钢塑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普威公司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全部股权转让给海悦控股。
2006年3月8日,普威公司与海悦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100%股权平价转让给海悦控股。因本次股权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下股权结构调整,海悦控股未实际向普威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006年4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海硕钢塑换发了商外资青府字[2004]741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4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青城外经贸资字[2006]第332号《关于对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18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6年12月,实收资本变更为508.00万美元
2006年11月23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6]汇所验字第2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8月31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三期现汇出资271.80万美元。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6、2013年7月,第一次增资及实收资本变更为608.00万美元
2013年5月15日,海硕钢塑股东海悦控股作出决定:同意向海硕钢塑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增资后海硕钢塑注册资本变更为1,008.00万美元;同意增加投资总额1,000.00万美元,增加后投资总额变更为2,000.00万美元。
2013年6月4日,青岛市城阳区商务局作出青城商资字[2013]第181号《关于同意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增资。
2013年6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海硕钢塑换发了商外资青府字[2004]741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年7月2日,青岛大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大诚会外验字[2013]第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6月26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海悦控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现汇出资100.00万美元。
2013年7月9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工商局城阳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7、2013年11月,实收资本变更为708.00万美元
2013年8月20日,青岛大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大诚会外验字[2013]第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8月14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现汇出资100.00万美元。
2013年11月18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工商局城阳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8、2014年6月,实收资本变更为1,008.00万美元
2014年6月18日,青岛大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青大诚会外验字[2014]第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6月4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三期新增注册资本现汇出资300.00万美元。
2014年6月25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工商局城阳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5月6日,和信对此次验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27号《验资复核报告》。和信复核后认为,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9、2015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5年12月10日,海硕钢塑股东海悦控股作出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70.7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713.56万美元)以人民币5,804.7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硕发展;同意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29.2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94.44万美元)以374.48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J.LU。
2015年12月10日,海硕钢塑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10日,海悦控股与海硕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悦控股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70.7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713.56万美元)以人民币5,804.7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硕发展。同日,海悦控股与J.LU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悦控股将其持有的海硕钢塑29.2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94.44万美元)以374.48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J.LU。
2015年12月18日,青岛市城阳区商务局作出青商资审字[2015]2517号《关于对青岛海硕钢塑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2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商外资青府字[2004]741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2017年12月,第二次增资
2017年12月12日,海硕钢塑董事会作出以下决议:
(1)同意海硕钢塑以股权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得高钢塑和海硕健身100%股
权,即:海硕发展以其持有的得高钢塑70.79%股权、海硕健身70.79%股权,J.LU以其持有的得高钢塑29.21%股权和海硕健身29.21%股权共同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215.00万美元;
(2)同意得高钢塑和海硕健身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3)同意海硕钢塑的投资总额由2,000.00万美元增加至4,383.00万美元,
海硕钢塑的注册资本由1,008.00万美元增加至2,223.00万美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215.00万美元;其中,海硕发展以股权出资860.0985万美元,J.LU以股权出资354.9015万美元。
2017年12月12日,海硕钢塑与海硕发展、J.LU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硕钢塑以股权作为对价支付方式购买得高钢塑100%股权,其中海硕发展持有的得高钢塑70.79%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336.07万元,J.LU持有的得高钢塑29.2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963.93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得高钢塑成为海硕钢塑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海硕钢塑与海硕发展、J.LU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硕钢塑以股权作为对价支付方式购买海硕健身100%股权,其中海硕发展持有的海硕健身70.79%股权的交易作价为6,229.52万元,J.LU持有的海硕健身29.2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570.48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海硕健身成为海硕钢塑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12月22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商务局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2021年6月11日,和信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2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12月25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海硕发展、J.LU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215.00万美元,其中,海硕发展以股权出资860.0985万美元,J.LU以股权出资354.9015万美元。
11、2018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11月25日,海硕钢塑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海硕钢塑的注册资本由2,223.00万美元增加至2,423.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宁波和创以货币方式出资。同日,宁波和创与海硕发展、J.LU以及海硕钢塑签订《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参考海硕钢塑2018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宁波和创出资2,311.41万元人民币认购海硕钢塑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2018年12月25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2月26日,海硕钢塑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商务局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2021年6月11日,和信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2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7日,海硕钢塑已收到股东宁波和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现金200.00万美元。
12、2019年1月,名称变更
2019年1月16日,海硕钢塑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青岛三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三硕有限在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毕公司更名所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青岛三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三硕有限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13、2020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20年7月24日,三硕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三硕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423.00万美元增加至2,494.99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71.99万美元由新股东思凯瑞奇和坤道赤烽以货币方式出资。
同日,海硕发展、宁波和创、J.LU与思凯瑞奇、坤道赤烽和三硕有限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思凯瑞奇出资172.00万美元认购三硕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8.46万美元;坤道赤烽出资83.50万美元认购三硕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3.53万美元。
2020年8月28日,三硕有限就上述变更在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2月14日,和信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5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8月31日,三硕有限已收到股东思凯瑞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现金48.46万美元,收到坤道赤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现金23.53万美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阶段的历史沿革
1、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三硕有限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和信出具和信审字(2020)第000755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8月31日,三硕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300.99万元;万隆出具万隆评报字(2020)第10618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8月31日,三硕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7,718.46万元。
2020年11月30日,三硕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由三硕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三硕有限账面净资产值25,300.99万元为基础,按1:0.72262772的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18,283.19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余额7,017.7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三硕有限原股东海硕发展、J.LU、宁波和创、思凯瑞奇和坤道赤烽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发起人按其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公司股份。
2020年12月2日,三柏硕(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0年12月2日,和信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4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2日,三柏硕(筹)全体股东已将其拥有的三硕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股本18,283.19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4760283533M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