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历史沿革(工商、资本、股本变更)信息

2023-06-17 10:52:36 问答库 2次阅读
胜通能源.jpg 胜通能源历史沿革: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年9月23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日,胜通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胜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胜通有限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按1:0.254844的比例折为90,000,000股,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年11月7日,公司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魏红越、张伟,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
  魏吉胜、魏红越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魏吉胜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胜通集团的股权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张伟主要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魏红越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华府酒店的股权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为魏吉胜控制的企业,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投资胜通能源所形成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改制设立前,胜通有限主营业务为LNG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各类运输车辆和相关资产。本公司系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改制设立时胜通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全部进入股份公司,胜通有限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成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改制前后业务流程及变化情况
  公司系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业务承继于胜通有限,在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魏红越、张伟。自成立以来,本公司承继了胜通有限的完整业务,主要发起人未从事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胜通有限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办理了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商标等主要资产的产权更名手续。
  二、历次股本结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注册资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由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其股本及演变情况如下:
  1、2012年11月,胜通有限设立
  2012年3月20日,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烟龙)登记私名预核字[2012]第0142号),胜通有限经核准使用的公司名称为“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7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龙验字[2012]205号),截至2012年11月7日止,胜通有限(筹)已收到胜通集团以货币方式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012年11月8日,胜通集团签署《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首次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出资日期为2012年11月7日,余额500万元于2013年11月7日之前缴足。
  2012年11月13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6812000220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3年11月,胜通有限实收资本全部缴齐
  2013年11月1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龙验字[2013]231号),截至2013年11月1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集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本期出资连同首次出资,公司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3年11月4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16年12月,胜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6年11月28日,胜通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胜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由胜通集团认缴出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2.80元,共计增资金额为11,200万元,其中,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6年11月30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验字[2016]56号),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集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50万元。
  2016年12月5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验字[2016]59号),截至2016年12月5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集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950万元。至此,由胜通集团新增的4,0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6年12月7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4、2017年3月,胜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2月18日,胜通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所持有的胜通有限5,000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本次股权转让系胜通集团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100%的股权转让给胜通集团股东魏吉胜,以及胜通集团实际股东设立的持股平台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
  2017年2月18日,胜通集团分别与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胜通集团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14,000,000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8%)以37,8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魏吉胜、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11,872,279.56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3.74%)以32,055,154.81元的价格转让给云轩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9,049,071.61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8.10%)以24,432,493.35元的价格转让给同益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7,864,131.53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5.73%)以21,233,155.14元的价格转让给弦诚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7,214,517.30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4.43%)以19,479,196.7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耀投资。以上股权转让价格均为2.7元每注册资本。
  2017年3月17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5、2017年3月,胜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年3月19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魏吉胜以每元注册资本3元的价格向胜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2,200万元。魏吉胜共计出资6,600万元,其中2,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4月1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验字[2017]24号),截至2017年3月21日止,胜通有限已经收到魏吉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200万元。
  2017年3月29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6、2017年5月,胜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2017年4月26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同益投资、弦诚投资、云轩投资分别向新耀投资转让0.61元、0.53元、0.56元出资额;同意增加张伟、魏红越为胜通有限股东;同意胜通有限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其中原股东魏吉胜以每元注册资本3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836万元,共计出资2,508万元,新股东张伟以每元注册资本3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389万元,共计出资1,167万元,新股东魏红越以每元注册资本3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575万元,共计出资1,725万元。
  2017年4月26日,同益投资、弦诚投资、云轩投资与新耀投资签署《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耀投资以1.65元购买同益投资持有的胜通有限0.61元出资额,以1.43元购买弦诚投资持有的胜通有限0.53元出资额,以1.51元购买云轩投资持有的胜通有限0.56元出资额。
  2017年5月10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会验字[2017]26号),截至2017年4月27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魏吉胜及新股东魏红越、张伟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
  2017年5月11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二)整体变更情况
  2018年9月20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8]5702号),截至2018年7月31日,胜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53,157,235.59元。
  2018年9月21日,国融兴华出具《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司涉及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10299号),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胜通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034.22万元,评估增值为10,718.50万元,增值率为30.35%。
  2018年9月23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为基准,按1:0.254844的比例折合股本9,000万元,其余263,157,235.5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9月23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就胜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10月29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8]第11511号),胜通有限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2018年10月3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5974号),截至2018年10月29日止,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353,157,235.59元,其中折合股本人民币90,000,000.00元,其余部分人民币263,157,235.5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7日,胜通能源取得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的《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自2018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股本未发生变化。
  于2018年10月29日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国)名称变核内字[2018]第1151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057901272T,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于2022年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1331。该股本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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