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历史沿革:(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2020年4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611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创智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707.31万元。
2020年4月11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26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月31日,创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4,197.31万元。
2020年4月11日,创智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1,707.31万元,折合股份总额8,4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8,40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33,307.31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本次整体变更折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审验,并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3号《验资报告》。本次改制由大华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4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再次予以验证。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创立股份公司等议案。
2020年4月28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二)发起人
(三)本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系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现代家居、通达科技、同睿投资。股份公司设立时现代家居没有实际开展业务,通达科技主要拥有土地、厂房、设备、存货等资产,主要从事手机结构件的生产和销售。同睿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未开展实际业务。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用于生产的土地、厂房、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资产。实际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体育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家用电动工具、室内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品等。
(五)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设立后,发行人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与业务与设立前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创智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业务全部由公司承继,资产权属的变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产权权属纠纷。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16年2月,创智有限设立
2016年1月29日,股东现代家居签署了《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了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2月2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创智有限设立。
2016年2月18日,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同意独资设立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厦思商务审[2016]18号),批复同意现代家居投资设立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创智有限取得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厦外资字[2016]0038号)。
2016年4月27日,厦门信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厦信贤验字(2016)NY4-2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3月9日,创智有限已收到股东现代家居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港币1,000万元整,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2019年11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3,937.50万元)
2019年11月20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币种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即由港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38.27万元;同意将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3,099.23万元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38.2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937.50万元。
2019年11月30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9年12月3日,创智有限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取得了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编号为厦海商外资备201900168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12月1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9]848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2月13日止,创智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3,099.23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
3、2019年12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8,289.4738万元)
2019年12月11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937.50万元增加至8,289.47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351.9738万元由通达科技和同睿投资认缴。其中,3,523.0264万元由通达科技认缴,通达科技以其名下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89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价17,000.00万元出资,其中3,523.026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476.973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828.9474万元由同睿投资认缴,同睿投资以货币出资4,000.00万元,其中828.947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171.05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11日,中企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4502号《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9日,通达科技拟用于出资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7,118.90万元。
2020年3月1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本次出资由大华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4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再次予以验证。
2019年12月27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20年1月9日,创智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取得了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编号为厦海商外资备202000001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4、2020年4月,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创智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17,073,097.15元,折合股份总额8,4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333,073,097.15元计入资本公积,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于2020年4月10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611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创智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7,073,097.15元,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中企华于2020年4月11日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26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月31日,创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44,197.31万元。
2020年4月11日,创智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对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3号《验资报告》。本次改制由大华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4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再次予以验证。
2020年4月28日,厦门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45X951A的《营业执照》,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2021年5月,股份转让根据通达集团内部业务板块调整的整体安排,通达科技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全部转让给通达投资,通达投资亦是通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5月12日,通科科技与通达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达科技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570万股股份以18,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通达投资。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人相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6、2021年8月,同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配给合伙人
2021年7月8日,同睿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决议解散同睿投资,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睿投资将其持有发行人10%的股份按照原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2021年8月4日,同睿投资完成注销登记,发行人相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创智有限于2019年12月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创智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当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相关规定,中国籍自然人不能直接持有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因此公司安排激励对象于2019年12月设立同睿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由激励对象通过同睿投资间接持有创智有限部分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中国籍自然人可以直接持有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因此,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满12个月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决议解散同睿投资,各合伙人改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更前后各合伙人实际拥有的发行人股份权益数量不变,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21年7月8日,同睿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决议解散同睿投资,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同睿投资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及清偿债务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剩余资产(即持有发行人10%的股份,对应840万股)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不涉及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发行人本次变更的背景是全体合伙人变更持股方式,即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各合伙人及其实际拥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于变更前后未发生变化,自然人股东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新增股东;上述变更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各自然人股东均为发行人核心员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二)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相关说明:
发行人上述股权转让或增资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真实,历次增资已进行验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出资瑕疵情形。发行人股东为通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发行人核心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外部股东,且也不存在对赌协议。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8,400.00万元,其中:通达现代家居(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出资3,990.00万元,持股比例47.50%;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570.00万元,持股比例42.50%;尤军峰等个人股东出资合计84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