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历史沿革: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王生物”)是一家注册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64,821.075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444086R;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本公司前身为深圳蛇口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992年12月13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以深南府复(1992)118号文批准成立。
1996年7月25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6)68号文批准,进行公众股份公司改组。
1997年4月16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拟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5,730万元。
1998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8]214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0万股,并于1998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新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640万元。
1999年4月29日,本公司实施了1998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每10股送2股红股转增8股的股东会决议,共计转增股本7,64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5,280万元。
2000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214号文件批准,增发普通股A股6,900万股,增发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2,180万元。
2001年度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2001年底股份总数22,1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共计转增股本11,09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3,270万元。
2006年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本公司当时的流通股股本16,0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8.85股的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7,500.80万元。
2007年6月19日,根据本公司200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原有流通股股本47,50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4,250.24万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为61,751.04万元。
2008年6月3日,根据本公司200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王集团关于追送股份的提案》以2008年6月3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注册资本3,500万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为65,251.0385万元。
2012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文件(证监许可【2012】1266号)予以批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4,371.87万股,截至2013年3月19日,本公司向深圳市厚易投资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两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7,920.34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7.43元。增发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3,171.3855万元。本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3月19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441FA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3年4月10日,本公司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5月,本公司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发行限制性股票2,08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5,251.3855万元。本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5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441ZC027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5月19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原有流通股股本75,251.3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12,877.08万股,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为188,128.4637万元。
2016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文件(证监许可【2016】63号)予以批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621.2448万股,因贵公司在发行前实施了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后的发行股数为76,530.612万股。截至2016年6月8日,本公司向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76,530.61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92元。增发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64,659.0757万元。本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3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7月26日,本公司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6月,本公司向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发行限制性股票275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64,934.0757万元。
本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46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8月,本公司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蔡郁青等14人回购发行的限制性股票113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264,821.0757万元。本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61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总裁办、董事办、人力资源部、内控审计部、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等部门。
2017年7月,本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股限制性股票159.75万股,回购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减至264,661.3257万股。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2月完成了15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263,112.3257万股。
2018年1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19年2月,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64名激励对象共计13,1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76,258.3257万股。
2019年1月,公司向部分管理人员发行限制性股票13,146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76,258.3257万元。2020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5万股,回购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减至275,083.3257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