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历史沿革: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批(1993)35号文批准,由吉林化学纤维厂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14、115号文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3,09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420)。截至2016年6月30日股本总额为985,353,328.00元。
2006年4月6日,发行人实施《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于2006年3月21日获得吉林省国资委吉国资发产权[2006]102号文《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批准,其主要内容是,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有的发行人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2006年4月5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的比例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6,215.86万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不变,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2014年2月18日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5号)核准非公开发行338,345,864股普通股。截至2014年11月18日止,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99,999,998.24元,每股发行价格2.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575,045.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24,952.4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8,345,8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18,079,088.44元,变更后股本总额为716,603,328.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17日第七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0号)核准非公开发行268,750,000股普通股。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20,000,000.00元,每股发行价格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3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6,65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8,7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27,900,000.00元,变更后股本总额为985,353,328.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8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85,353,32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985,353,32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该预案于2016年9月22日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本次转股后股本总额为1,970,706,656.00元。
根据公司2020年5月7日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6号)核准,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0万股股票,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7,604,787.00股,每股发行价格1.67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29,999,994.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46,514.17元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853,480.1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7,604,78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7,248,693.12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股本总额为2,168,311,4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