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矿业历史沿革: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先后为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赤峰市体改委批准由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1996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6)124号文批准,以上网定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行1,370万股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252号文批准,于1996年8月28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5,530万元,其中:国有股4,000万元、社会流通股1,530万元(包括160万元内部职工股),公司名称为: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6年12月31日总股本5,5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总股本增加至6,083万股。
1998年,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83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总股本增加至10,949.4万股;1998年5月12日,以总股本10,949.4万股为基数,按10:4.04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售总额为4,424万股,总股本增加至15,373.4万股。
1999年,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7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总股本增加至18,448.08万股。
2001年,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0年度配股及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48.08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实际配售股份总额为1,719.144万股,总股本增加至20,167.224万股;2001年5月31日,总股本20,167.2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发现金0.25元,总股本增加至22,183.9464万股。
2002年,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2,183.94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转增1股、派发现金0.25元,总股本增加至26,620.7356万股。
2004年2月4日,更名为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4月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流通股东每股持有1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30,655,104股,并于同日过户至流通股股东账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6年5月11日,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5年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620.735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加至34,606.9562万股。
2007年5月11日,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06.956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总股本增加至38,067.6518万股。
2007年9月7日,更名为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96号文《关于核准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证监许可【2011】1697号文《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发行17,453,3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对兴业集团公告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兴业集团因协议转让而持有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14,000,000股股份及以资产认购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17,453,363股股份,合计持有131,453,363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33.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1年12月20日,更名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8,129,881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总股本增加至437,942,869股。
2013年6月28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7,942,869.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总股本增加至481,737,155股。
2013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94号文《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115,207,373股,总股本增加至596,944,528股。
2015年9月14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96,944,52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596,944,5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93,889,056股。
201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9号文《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发行538,044,664股新股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136,566,837股新股,总股本增加至1,868,500,557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802589Q。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37,192,219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802589Q注册地址、公司总部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吉兴业。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37,192,21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