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历史沿革: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89年3月9日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文批准设立,注册地为广东省珠海市。1993年3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字(1993)12号文确认发行的股票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市字(1993)4号文同意股票1993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000142072号。
2010年9月13日公司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由“粤富华”变更为“珠海港”。
本公司于1999年9月30日召开了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部分资产置换方案,将全资所属的富华化纤公司、富华大厦土地使用权和在富华化纤公司中拥有的全部债权与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行置换。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1999年置换入的上述公司股权及其他部分股权、债权、存货等资产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拥有的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置换。
本公司股本为344,997,420.00元,2006年度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股股份以及结合上面所述重大资产置换,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本不变。
本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344,997,4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20,995,356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以股本620,995,35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6,298,607股,配股价格为3.01元/股。配股缴款截止日有效认购数量为168,545,563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789,540,919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和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40,883,976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930,424,895股。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19,734,895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1925268319,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总部办公地:珠海市情侣南路278号,法定代表人为冯鑫。本公司实际控制方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919,734,895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1925268319(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