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历史沿革: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政秘(1993)第165号文件批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29号文复审同意,由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将其投资建成的合肥电厂3号燃煤发电机组、铜陵电厂1号和2号燃煤发电机组折股32,500万国有法人股,向社会法人募集16,000万股,发行社会公众股7,000万股,总股份55,500万股。本公司于1993年12月13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2月20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皖能电力”,股票代码“000543”。
1996年5-6月,本公司实施95年度配股和分红送股方案,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售3股(每股配售价3元),合计配售股票12,349万股。1996年8月,送红股5,621万股。
1998年2-3月,本公司实施97年度配股方案,以每股6.8元的价格第二次成功地向社会公开配售股票,共计配售3,831万股。
2006年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3股对价。股改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由46,800万股减少到42,158.75万股。
2013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165,289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为105,317.41万股。
2015年9月,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股份总数1,053,174,10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次权益性分派方案后,公司总股份为179,039.60万股。
2019年7月,公司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476,46.74万股购买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4%股权,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后,公司总股份为226,686.33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