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历史沿革: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股份”)资产重组后更名而来。白鸽股份1992年经河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2]1号文件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年底白鸽股份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将磨料磨具业务及其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拥有的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由磨料磨具生产销售变更为污水处理及城市集中供热。2007年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郑州市人民政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3]159号文)的规划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用集团”)。本次郑州市政府国资委无偿划转其持有的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份,导致郑州公用集团间接收购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控股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郑州公用集团100%的股权,为郑州公用集团的控股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持有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市财政局上级单位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因此,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郑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公司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4月6日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3号)批准,本公司向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发行300,897,951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经营性资产,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74元/股;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78,307,0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9元。两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789,659.00元。2016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14号)文件,核准豁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原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2%和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股比例12.11%而持有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46,570,099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8.7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7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74,684,488股,注册资本为974,684,488.00元,注册地: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67号1号楼16层,总部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10层。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74,684,488股,注册资本为974,684,4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