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历史沿革: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3]79号“关于同意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36号“关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44,000,000股;于1993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03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8年12月3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定向向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股份81,126,370股,定向转增形成的股份由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与各债权人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过户至相关债权人名下。
2011年1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银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
2012年1月16日,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向本公司管理人账户支付3.2亿元人民币现金,购买本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股份82,902,914股。
2013年2月,本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15年5月11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定向回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
201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6号),核准本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29,820,178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29,154,850股股份、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1,526,908股股份、向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1,084,524股股份、向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1,084,52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宁东铁路100%股权。
2016年2月1日,本公司定向增发的872,670,984股股份登记至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名下,宁东铁路所持本公司100,430,245股股份亦于同日注销。
2016年5月20日,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1100624900808C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长期。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旭东;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
注册资本为145,837.47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