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历史沿革: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河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13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56号”文批准,在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焦作市铝厂,以下简称“万方集团”)的基础上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本公司于1996年9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3,20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199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行使配售权发行3,046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
2006年8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豫国资产权[2006]56号”文,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9月2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80,176,083股。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10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169,266,9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0.64人民币元,上述定向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3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定向非公开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49,442,997股。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以截止2013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49,442,997股为基数,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168,997,394股。
本公司于2014年2月向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共计247人的股权激励对象授予3,202.2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于2014年8月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2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于2016年6月回购常建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0,000.00股,于2016年7月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465,2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192,199,394股,注册资本为1,192,199,3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