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历史沿革: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1997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6]343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4号文批准,由岳阳屈原农垦集团公司独家发起,在对其所属的原湖南正虹饲料厂改组的基础上,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4306000000510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公司股票于1997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为130,180,000股。
1999年6月25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52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原定向募集公司湖南城陵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433,654股,吸收合并后,本公司总股本141,613,654股。
2000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34号文件批准,向国有法人股股东——屈原农垦集团公司和社会公众股配售15,500,000股,配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变为157,113,654股。
2001年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113,65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82,804,576股。
2003年11月1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347号《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湖南屈原农垦集团公司将其所持145,224,000股国有法人股中的15,000,000股转让给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82,804,576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30,224,000股,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9,800,000股,社会公众股132,780,576股。
2006年3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函〔2006〕70号文《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和社会法人股股东按每10股社会公众股送3股的方案实施股改而取得限售流通权。经上述股改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人民币282,804,576元,其中: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7,952,224.00元,占注册资本的34.63%;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282,739.00元,占注册资本的3.99%;湖南金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610,476.00元,占注册资本的1.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出资169,895,291.00元,占注册资本的60.10%。
2006年12月19日,根据本公司与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以股抵债协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16,1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634,576.00元。
本公司原名为湖南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更名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历次变更,本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66,634,576.00元,股份总数266,634,576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现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6001838041075。
本公司原名为湖南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更名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经历次变更,本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66,634,576.00元,股份总数266,634,576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6001838041075。
经历次变更,本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66,634,576.00元,股份总数266,634,576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600183804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