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历史沿革: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锦华”),系于1988年经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遂府函(1988)018号文批准,由四川遂宁棉纺织厂发起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400002304,并于同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以遂人行金(88)第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3年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字第199号文批准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1998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8)第122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1998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708989141U的营业执照。
2000年11月至2002年3月,经本公司三次用可供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后股本总额变更为12,966.57万元。
2001年9月1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与中国华润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的股权(4,898万股)转让给中国华润总公司,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1)284号文]、财政部[财企(2001)657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1)357号文]批准,并于2002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3年2月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润总公司与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华润总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外经[2003]167号文)、财政部(财企[2003]133号文)、商务部(商资二函[2003]187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华润锦华”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3]19号文)批准。公司于2003年6月11日,获得商务部颁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资审A字[2003]0050号。200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03年9月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登记。
2006年度,公司A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方案采用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捐赠资产和豁免公司债务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1月17日实施完毕,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股东持股数量也未发生变化,2006年11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7年11月17日,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16,411,286.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满。
2008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股东2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958,004股,其中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股股数为6,483,286股,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为4,474,718股。
2009年12月2日,解除限售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3,156,428股。至此,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14年,本公司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4,8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同时,本公司向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创维数字100%股权,公司依法履行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2014年9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发行369,585,9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市交易。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动为499,251,633股。
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9,251,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99,251,633股变更为998,503,266股。
2015年9月30日,2014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中132,997,500股解禁上市。
2016年9月28日,2014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中30,627,437股解禁上市。
2017年10月9日,2014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中86,998,385股解禁上市。
2016年4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29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定向非公开发行股票36,055,0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2.22人民币元,上述定向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6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定向非公开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34,558,280股。
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向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发行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6,373,000股。
2018年6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000股。
根据2018年3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原公司运营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共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35,000股进行回购。
根据2018年8月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职员共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01,000股进行回购。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共4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4,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00股。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共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9,400股。
公司前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根据与原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协议补充协议》,由于收购标的业绩未达预期,原股东应补偿的股份13,971,152股,由公司本期以1元对价回购并注销。
2019年4月15日,公司成功公开发行了1,0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10.40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4月19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年10月19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转债持有者共计将可转债转换成本公司股票5,399,092股。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共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94,000股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2,500股。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共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28,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0.4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7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于2019年10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共计转换成创维数字股票92,381,844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50,216,072股,注册资本为1,150,216,072.00元,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台商工业园内,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母公司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最终法人控股股东为创维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