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历史沿革: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为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陶公司),是由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8年6月16日通过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7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0071264XQ。
2009年7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由本公司原股东唐山城投公司、原股东唐山市建设投资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29.90%股权,共计67,878,421.00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冀东集团;冀东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旗下装备制造及工程承包业务板块的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唐山盾石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以下合称置入资产)与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进行置换。
2011年1月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46号《关于核准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2011年2月1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本公司(甲方)与冀东集团(乙方)、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丙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2010年12月31日确定为本次资产重组的交割审计基准日;置入资产在交割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以及交割日之后的损益归甲方享有和承担,置出资产在交割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以及交割日之后的损益归置出资产承接主体享有和承担。对于置出资产中的实物资产,甲方应向置出资产承接主体实际交付(或促使第三方向置出资产承接主体交付)该等资产。
2011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根据本公司与冀东集团、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价格34,120.00万元,置入资产价格53,448.84万元,置入资产价格高于置出资产价格的差额部分19,328.84万元作为唐山陶瓷对冀东集团的欠款,由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完成5年后向冀东集团进行清偿,并在资产交割完成10年内清偿完毕,冀东集团在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完成后5年内不向本公司主张现金清偿权利,不需本公司支付任何资金占用费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日确定为2011年3月30日。
2011年3月30日冀东集团将置入资产相关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并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同日,本公司与唐山红玫瑰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置出资产承接主体)签署了关于置出资产交割的《资产转让协议》,正式进入置出资产的交割程序,至2011年12月30日已完成置出资产交割手续。
2011年7月,公司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法定名称变更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资本运营,运营管理;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成套设备销售;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以上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限分支经营)。公司住所变更为:河北省唐山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2015年2月5日公司增加营业范围,具体增加范围为装卸搬运服务。
2014年12月25日冀东集团通过参与司法拍卖竞拍,受让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100,000.00股股份,在履行一系列法律程序后于2015年2月1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确认,此次过户完成后,冀东集团持有本公司限售股91,978,421.00股,持股比例由29.90%增至40.52%,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4日,冀东集团通过深证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后,冀东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4,248,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2%。
2016年6月1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与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公司”)签订了《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冀东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6,148,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本次股份转让前,唐山国资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唐山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26,148,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冀东集团持有本公司68,099,9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6年末,该股份转让协议已完成,冀东集团持有本公司30%股份。
2016年5月,金隅股份、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签署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2016年10月,冀东集团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247,950.408万元。金隅股份持有冀东集团55%的股权,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冀东集团45%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