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历史沿革: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第111号文件批准并由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彩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3日,住所为宣城市宣南公路口。
2006年5月24日,飞彩集团与安徽省宁国中鼎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控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飞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0万股国有股转让给中鼎控股。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6年12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中鼎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6年6月24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橡塑”)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拥有的农用车辆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和负债与中鼎橡塑拥有的液压气动密封件、汽车非轮胎橡胶制品(制动、减震除外)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6年11月16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成。至此,本公司主营业务由农用车制造和销售变更为液压气动密封件、汽车非轮胎橡胶制品(制动、减震除外)生产和销售。
2007年1月12日,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301,000,000元,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实施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减资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4,629,280元。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和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32号《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09年2月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54,629,280元。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70,925,85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25,555,136元。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70,222,05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95,777,19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9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发行面值总额为3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13年6月2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为股本1,554元,公司股本增至595,778,744元。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595,778,744元为基础,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476,622,99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72,401,739元。
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本6,983,826元,公司股本增至1,079,385,565元。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本36,107,505.00元,公司股本增至1,115,493,070.00元。至此,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转换和赎回完毕。
2016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公司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298,200股新股。截止2016年4月19日,中鼎股份实际已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202,02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239,993.75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9,184,799.88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2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6,775,193.87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上述出资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验证。至此,公司股本增至1,214,695,095.00元。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30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656,5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33,351,595元。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6年10月28日,公司向共36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88,5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34,440,095元。
经公司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34,386,095元。
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66,000股。2018年11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220,820,095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 复》核 准,本公司 于2019年 3月发行 面值总额 为1,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20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为股本14,631.00元,公司股本增至1,220,834,72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为股本17,208.00元,股本变更为1,220,837,303.00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累计转为股本105,235,35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16,489,747.00元。